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王世杰 敬 涛
副组长:刘 蔓 刘占春 徐彩萍
组 员:郭洪春 肖 纯 宗界华
二、学校大额基建采购制度
(一)基本原则
1、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,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,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。
2、本着对学校负责、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,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,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、价格监督、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(二)采购原则
1. 采购过程实行“三比”(即比质比价比服务)的采购原则。
2. 采购实行“三审一检”(即采购计划审核、价格审核、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)的控制原则。
(三)采购的计划管理
1、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,仪器、设备或者学校金额较大基建项目,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万元以上,由主管部门负责人起草采购申请报告并附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,报送校长。
2、学校实行大额基建采购项目集体民主决策制度。由校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申请报告集体商讨决策,经会议决定后由校长审批执行。
(四)采购过程管理
1、采购计划和报告通过后,由校长指定总务及相关人员进行采购。
2、采购人员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、价格等市场信息,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,进行比质、比价采购。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,具备招标条件的,一律实行招标采购。
3、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和基建项目,由总务处编制招标文件,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,根据基建和采购物资的特点,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,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。
4、物资采购按照“先考察,再比较,后确定”的程序进行,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。从质量、价格、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,充分论证,确定所购物品。
5、总务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,做好资料保存,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,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。更不得有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发生。
6、学校采购物资,在与供货商谈判价格时,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谈判定价,最终购买价由领导小组决定。
7、采购人员将物资采购回来,由领导小组凭发票审查实际采购价格和质量,验证签字后,校领导方可签字报销。
抚顺市第六中学大额基建采购项目领导小组会议
时间
地点
参加人员
基建或采购项目
项目预计金额
集体决策过程
表决结果
上一条:关于依法治教相关法律法规的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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